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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会展业行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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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传时间:2006年11月27日10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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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展览市场秩序,维护展览企业的合法权益,加强行业自律,完善自我约束机制,营造公平、公正的办展环境,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,切实保护合法展览活动正常进行,促进西安展览业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西安会展行业协会章程,特制定会展业行规。
第二条 本行规是会员企业、行业企业自律规定,以规范展览市场秩序,改善优化展览环境,提高办展质量和效益,塑造行业整体形象,树立良好职业道德风尚,促进企业发展为宗旨。
第三条 本行规适用于协会各会员企业和行业企业一切展览活动。在西安区域内,凡从事与展览有关的企业、团体及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行规。
第二章 行业道德规范
第四条 提倡文明办展、诚信经营、优质服务,遵守行规,讲究信誉,自尊自律。
第五条 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、守信的原则,树立大局意识,自觉维护展览行业形象,反对弄虚作假,欺诈参展商、采购商、与会者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。
第六条 加强行业企业间的相互团结、支持、信任,相互学习、交流、合作,树立团结、协作、友爱的行业风气,反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和行业形象的不道德行为。
第七条 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同行商业机密,不得以非法手段挖掘对方人才,不得以任何方式贬低同行企业。
第八条 行业企业之间发生的矛盾和问题,由协会负责协调解决,企业应自觉接受行业协会的指导、协调、检查和监督。
来源:西安会展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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